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要点

2025-07-24 17:01:32 管仕峰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党中央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的重大决策。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总体要求: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坚持延包原则,确保绝大多数承包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者收回农户的承包地。
工作程序: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延包程序主要包括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
延包资格: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承包权利。农户内部分家庭成员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得将其列入承包合同。农户家庭成员中的新增人口,应当在依法确认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后,作为家庭成员列入承包合同。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